预定须知
1、本产品不接受以下旅游者报名:传染性疾病、心脑血管疾病、呼吸系统疾病、精神病、严重贫血病、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、75周岁(含)以上老年人、孕妇及行动不便者以及其他不适宜出行者。出于旅游安全考虑,建议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,预订人请务必准确、及时转达并核实旅游者的身体状况后再报名,否则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和所有费用由预订人和旅游者自行承担。
2、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、完整的信息(姓名、性别、证件号码、国籍、联系方式、是否成人或儿童等),以免产生预订错误,影响出行。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,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3、港澳台同胞、外籍游客部分区域有限制要求,报名前请咨询客服具体情况。
4、18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可单独报名,需要至少一名18周岁以上59周岁以下直系亲属全程陪同方可报名。
5、70周岁(含)以上老年人预订出行需确保身体健康适宜旅游,并有18周岁以上59周岁以下直系亲属全程陪同出行。
6、涉及高海拔地区(包括西藏、青海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、新疆、甘肃部分地区等)线路,因地理环境的特殊性,以及个人身体素质条件不同,可能个体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高原反应,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做好相关评估和准备。行程中,出现严重的高原反应请及时通知服务人员或旅行社,旅行社将给予必要的协助,但产生额外的救助费用将由个人承担,如决定中途退团的,仅退还未产生的门票费用。
7、请在约定的时间到达集合地点,切勿迟到,以免耽误您和其他游客行程。若因迟到导致无法随团游览,将按照当天解除合同处理,或您也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自行前往下一集合地点,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您自理,因行程耽误而没有参加的交通、景区、活动、住宿等费用无法退还。
8、本产品行程实际出行中,在不减少景点且征得客人同意的前提下,我司服务人员可能会根据天气、交通等情况,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(如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等),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。
9、出游过程中,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,我司服务人员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,或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,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,敬请谅解。
10、如遇路况原因等突发情况需要变更各集合时间的,届时以我司服务人员公布为准。
11、行程中的赠送项目,如因交通、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、或因您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,费用不退,敬请谅解。
12、团队行程中,非自由活动期间,未经我司服务人员同意,不得擅自离团或脱团。 如您选择中途离团,经服务人员同意后,应签署书面离团协议,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您自行放弃,仅退还未产生的门票费用。因此产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等问题,游客自负。
13、植物类景观(枫叶、樱花、油菜花等),可能会因天气原因导致观花不佳等情况,敬请谅解
14、为了记录您在旅途中的美好瞬间,服务人员可能会为您以及同行人员拍摄一些照片,这些照片可能会被选中用于本产品活动分享、产品宣传、新媒体运营等,若您不同意授权我司使用的,请您在报名时备注。
15、本产品属于群体性活动,考虑到其他旅游者的健康和安全问题,不得携带宠物上团。
16、持老年证、军官证、军残证、残疾证、学生证、导游证等优惠证件的游客可享受景区门票优惠政策,具体以出行当日景区公布政策为准。请具备条件的游客携带好相关证件,届时由领队或我司工作人员统一安排,按打包行程中客人已享的优惠价格,现场退还差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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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原旅游注意事项
1、秋季草原早晚温差较大,出行前一定要准备好长衣长袖,厚的长衣长裤,以免着凉,另外草原傍晚蚊子多,长衣长袖不容易被蚊虫叮咬。
2、在草原上住宿,夜晚难以辨别方向,带上手电筒是必需的。
3、行程中未必准时准点的到达吃饭的地方,所以大家可以在海拉尔购买一些食品,以免在车上饿的时候没有东西充饥。草原上的饮用水大多盐碱含量较高,初来乍到者有时难以适应,有必要准备一些矿泉水。
4、请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,不要攀登敖包。
5、带好相关证件(身份证、学生证、18周岁以下证明、军官证件、残疾证等)以及相关药品。
6、草原上光照充足,紫外线较强,带上防晒霜、太阳伞、遮阳帽、太阳镜。
7、草原上骑马要在指定范围内活动,以免迷失方向或破坏草场。在大草原上骑马畅游,要带手套及旅游鞋。草原骑马时,一定要听从当地牧马人的安排和指挥,以免发生危险。骑马需注意安全,更不能骑马奔跑,险路和下坡路必须下马步行,否则容易受伤。尽量不要在备马区奔跑嬉戏喧哗,以免吓到马。不要在马附近开自动伞,接近马时不要做剧烈运动,以免使马受惊。不要随便给马喂食,防止被马咬伤。1.2米以下、60周岁以上不建议骑马。
8、蒙古族是十分注重礼节和禁忌比较多的一个民族,所以到蒙古草原旅游一定要详细了解蒙古族礼仪和禁忌,这样才能很好享受到草原旅游的乐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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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改规定
旅行社违约:
行程前7日至4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%的违约金。
行程前3日至1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%的违约金。
行程开始当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%的违约金。
旅游者违约:
行程前7日至4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%的违约金。
行程前3日至1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%的违约金。
行程开始当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%的违约金。
提示:
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商家的实际损失,消费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商家予以赔偿,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订单费用总额。
同行或拼团出行的游客,如果其中有人因故取消或中断行程,如产生了单房差、车位费等损失,由取消或中断行程的游客来承担。

